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》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,发挥先进经验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,现面向全市征集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,系统整合具有创新性、引领性的案例,形成可共享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范式,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对象
各区(县)教科研院所、评估监测机构、中小学校(含中职学校)以及幼儿园,各高校。
二、征集内容
(一)学校发展
聚焦教育质量监测、教育评估认证、立德树人机制构建、校园治理体系优化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、职普融通与产教融合机制创新、学校数字化转型实践、人工智能辅助的特色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、实践成果和经验。
(二)教师发展
聚焦教师评价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教师教学能力、课堂教学行为、科研与社会服务贡献、教师专业成长支持体系等方面的做法、实践成果和经验。
(三)学生成长
聚焦学生评价、学生学业质量监测、个性化发展追踪、心理健康评估、人工智能赋能学生个性化学习等方面的做法、实践成果和经验。
三、案例要求
(一)聚焦关键问题
案例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密围绕国家及地方现行教育政策文件精神,聚焦教育强国、强市核心任务,着力解决本地区教育评价领域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体现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结合。
(二)突出创新实效
案例须凸显改革突破点与创新举措,重点围绕技术应用、机制构建、方法革新等方面梳理特色经验,提炼具体做法,展示解决难点堵点的创新性策略及可验证的成果。征集案例应经过1年以上实践,并取得积极成效。
(三)强化示范引领
案例须立足可复制、能推广的核心目标,聚焦教育领域共性问题的破解机制,总结成功关键要素,明确适用范围与推广路径,确保在解决同类问题时提供精准、务实的参考范式。
(四)规范案例格式
申报案例要做到特色鲜明、内容原创、逻辑严谨、表述准确、文字精炼,结构上统一包含“案例背景”“具体举措及实施成效”“经验总结”三部分(参考附件),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四、有关事项
(一)报送数量
各单位需严格按照“质量优先、优中选优”原则报送,每个区(县)教科研院所择优报送案例不超过3篇,评估监测机构择优报送案例不超过2篇,每所中小学校(含中职学校)以及幼儿园择优报送案例不超过2篇,每所高校择优报送案例不超过5篇;每篇案例的署名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,且同一申报人最多参与编写2篇案例。已入选我院评价案例库的案例不再重复提交。
(二)评审公示
市教育评估院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实践案例进行评审,并在院官网公示评审结果。
(三)结果运用
经评审公示后的典型实践案例将纳入我院评价案例库,颁发采用证明。
(四)申报流程和材料报送
1.报送时间。案例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17:00。
2.报送方式。申报案例材料应包含规范撰写的案例文稿(Word版本)、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征集表(附件1,Word版本和盖章后的PDF扫描版,盖部门或学院的章)、《教育评价领域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汇总表》以及相关佐证材料,统一存放至以“单位名称+案例类别+案例名称”命名的文件夹中。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内发送至邮箱:zhulu@cqipc.edu.cn,联系人朱露13452190058。
发展规划处
重庆市教育评价改革职业教育研究中心
2026年5月28日